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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上午,莱芜大队接群众报警,其早上行经辖区上班途中,被前车散落的物品砸中车辆,导致车辆受损,请求交警协助查找掉落散落物车辆并协调赔偿事宜。莱芜大队民警接警后,立即调取该车辆行车记录仪及辖区监控设备固定相关证据,查找嫌疑车辆,核实车辆信息后,立即联系掉落散落物车辆驾驶员核实相关信息,驾驶员表示卸货时发现车上装载玻璃破碎,应该是玻璃碎片散落砸中后车,表示一定积极配合交警的调查与处理。 民警立即与两车驾驶员取得联系,并协商一致中午到大队处理,受损车辆驾驶员对民警的快速处置连连表示感谢。经过调查,亓某驾驶小货车行驶至辖区青兰高速兰州方向285公里时,由于车辆运载玻璃破碎,导致玻璃碎片散落物砸中郭某驾驶的小型汽车,所幸只造成车辆受损,无人员受伤。民警认定货车驾驶员亓某承担此次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失。 交警提醒:为了高速公路的平安畅通,请货车司机务必规范装载,扎实捆绑;其他车主谨慎驾驶,小心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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