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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济南市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投诉渠道的公告
一、受理内容 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中小企业就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未按合同约定支付采购的货物、工程、服务款项,为维护合法权益而提起的投诉。
二、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下午5:00
三、投诉渠道
山东省“鲁企帮”投诉平台网址: https://zhpt.gxt.shandong.gov.cn:8061/index
济南市投诉电话:0531-66605804
济南市投诉邮箱:qingqian@jn.shandong.cn
1.历下区 电话:0531-88152561
2.市中区 电话:0531-51806691
3.槐荫区 电话:0531-87589041
4.天桥区 电话:0531-81601225
5.历城区 电话:0531-66899187
6.长清区 电话:0531-87223017
7.章丘区 电话:0531-83366062
8.济阳区 电话:0531-84241036
9.莱芜区 电话:0531-76115297
10.钢城区 电话:0531-75716069
11.平阴县 电话:0531-87897669
12.商河县 电话:0531-59951709
13.高新区 电话:0531-88871573
14.南部山区 电话:0531-51800807
15.起步区 电话:0531-66604579
四、投诉需提交材料
(一)投诉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复印件)、企业规模类型、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二)被投诉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类型、企业规模类型、住所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三)具体的投诉请求以及相关事实、证据材料;
(四)投诉事项未被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等社会调解机构受理或者处理的承诺。
投诉材料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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