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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俗话说“一心不能二用”,驾驶车辆更应该专注,你以为无所谓的走神,往往事故就发生在一瞬间。12月23日,在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直属高速二支队莱芜大队辖区内,就发生了一起因驾驶员开车走神,造成车损严重的事故。事故发生时,张某驾驶小型轿车沿青兰高速青岛方向行驶至莱芜停车区附近时,因一时走神,车辆偏离车道,碰撞到右侧正常行驶的李某驾驶的大型车辆,造成两车严重受损,所幸张某驾驶车辆副驾驶座位未乘坐人员,且其系好安全带,未造成人员受伤情况。接到报警后,莱芜大队民警立即赶到事故现场。出警民警询问事故原因时,司机张某表示,是自己没有集中注意力开车,一时走神了,才导致事故的发生。经调查,当事人张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时,观察疏忽、操作不当,是引发此事故的根本原因。交警依法认定,当事人张某负全部责任。高速交警在此提醒,生命没有重来的机会,开车时分心害人害己,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杜绝分心驾驶,谨防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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