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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4日中午12时左右,莱芜大队接报警称京沪高速公路上海方向460公里处发生一起单方事故,需要救援。民警立即通知路政等有关部门同时赶赴现场进行处置。抵达现场后,民警迅速设置安全防护,同时安排一名辅警在车辆后方指挥疏导车流,提醒后方车辆减速避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据驾驶员王某描述,当日其驾驶车辆从济南赶往青岛送货,一路没有什么异常,听着歌的时候左前轮突然爆胎,车身剧烈摇摆,驾驶人慌乱之下猛踩刹车,方向失控,导致车辆撞向中央护栏,随机在观察后方没有车辆的情况下将车辆紧急停在了应急车道内,幸好规范使用了安全带,自己没有受伤。随后民警联系拖车将事故车辆拖移,判定驾驶员王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并对其进行了安全教育。高速交警提示:长途出行驾车出门前,要仔细检查车辆性能,轮胎磨损、气压及温度情况,定期保养,确保车辆处于安全状态;行车过程中突然爆胎,不可猛踩刹车或急打方向,应该紧握方向盘稳住车辆方向,采取点刹的方式。将车辆靠边停,马上打开双闪灯,熄火并拉上手刹;确保后方安全后下车,并在车辆后方150米处放置三角警示牌;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或事故谨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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