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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改委、环保部令第38号)、《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2025年9月12日)要求,山东汶源农产加工有限公司属于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现向公众公示公司清洁生产基本情况和产排污状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山东汶源农产加工有限公司 2.法人代表:张玉芬 3.企业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杨庄镇西宅科村万兴路4号 4.企业生产规模:年加工姜制品4500吨 5.行业类别:C1371蔬菜加工 6.主要产品:姜制品 7.主要生产设备设施:切片机、切丝机、锅炉及配套设备、包装设备、行车、清洗机、晏紫池、检测控制系统。 二、原辅材料使用情况 原辅材料使用情况见表1。 表1 原辅料使用情况一览表 三、审核前产排污情况 1.废气: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天然气锅炉燃气废气(含SO2、NOx、颗粒物)、污水处理站恶臭。 根据企业2023年例行检测数据,公司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标准(颗粒物10mg/m3,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氮氧化物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标准及《关于加快推进全市锅炉深度治理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济环字〔2018〕175号(氮氧化物50mg/m3)。 表2 排放情况一览表 2.废水: ①生活污水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莱芜瀛泽水务有限公司深度处理; ②软化水系统制备产生的浓水通过管道进入项目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经污水管网排入莱芜瀛泽水务有限公司; ③锅炉用水经漂烫工序后进入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经污水管网排入莱芜瀛泽水务有限公司。
3.固废:锅炉软化水系统产生的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PP棉、废反渗透膜收集后暂存于固废暂存处,由厂家定期回收处理,不外排。下脚料、杂质由外部单位回收。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不外排。污水处理站废活性炭委托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 4.噪声:主要为设备运维噪声,对高噪声设备集中布置,并设置基础减振、消声器、采取隔声措施。 四、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公司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固体废物管理制度》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建立了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常态化开展生态环保自查自纠工作,确保了环境风险总体受控。按计划开展应急演练,根据演练过程发现的问题,对预案及时进行修订完善,有效杜绝了坏境污染事件发生。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玉芬 电话:15806340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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