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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拿生命走“捷径”
高速交警严查“双卡换驾”逃避疲劳监测行为
近日,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直属高速二支队莱芜大队在执法执勤中发现,个别货运车辆驾驶员为逃避疲劳驾驶监管,竟通过“一人持双卡、换卡掩记录”的“障眼法”试图延长驾驶时间。此类行为不仅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更将自身与他人置于险境。高速交警郑重提醒:疲劳驾驶是“隐形杀手”,切莫以身试法、因小失大!
6月22日夜间,莱芜大队民警在京沪高速莱芜北服务区内对一辆重型半挂货车开展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神色慌张。经核查,其随身携带的两张不同身份信息的驾驶员卡(司机卡)均显示有近期驾驶记录,且时间存在重叠。面对民警询问,驾驶员最终承认:为躲避疲劳驾驶预警,其通过交替使用两张卡片“伪造”多人轮班驾驶假象,实则单人连续驾驶超10小时以上。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驾驶员需“人、车、卡”信息一致,故意使用他人或伪造司机卡篡改驾驶记录,属“未按规定使用卫星定位装置”,不仅要对驾驶员进行处罚,涉事企业也同步追责。
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一是严守驾驶时限。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停车休息不少于20分钟。二是规范使用司机卡。“一车一卡、专人专用”,出车前确认卡片信息准确、未被锁定。三是主动预防疲劳。科学安排作息,途中可通过开窗通风、饮用提神饮品(非酒精)缓解倦意。
安全是运输效益的基石,守法是行车路上的“导航灯”。大队将持续严查疲劳驾驶及各类逃避监管行为,以“零容忍”态度守护群众出行平安。请广大驾驶员牢记:你的每一次守法抉择,都是对生命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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