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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公安厅交管局五支队莱城大队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当巡逻到G2京沪高速上海方向462公里处时,发现一辆重型货车行驶在最左侧超车道上,十分危险。
民警对其进行鸣笛警示,为确保道路通行安全,将其引导至服务区后,该驾驶员解释因为货车的刹车有些不好用,才走了超车道。民警指出,刹车有问题可以找最近的服务区或驶出高速后检查问题,不能因为刹车不好用,长时间占用超车道。最后,该驾驶员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和违规占道的严重性。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对其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行为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大型车辆长期占用高速公路快速车道,会影响到小型汽车的正常行驶。小型汽车为超越大型车辆,频繁地借道超车,走“S”型路线,严重干扰了正常的行车秩序。大型车辆普遍行驶速度较低,特别是在上坡时,当大型车辆占用快速车道超越前车时,两车速度接近,并排行驶,极易造成后方车辆积压,降低高速公路的通行效率。由于大型车辆占用快速车道低速行驶,在夜间、变道、转弯等情形,易造成两车追尾事故的发生,而大型车辆长期占道行驶引发前后、左右两车刮擦也是相当普遍。
高速交警提示:在高速公路行车时,大车小车要各行其道。尤其是货车要靠右行车,按照高速公路上标志标牌规定的限速和车道行驶。同时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降低高速公路通行效率。高速交警通过曝光警示宣传,提醒广大货车司机朋友在高速上行车时要遵法行车,各行其道,文明礼让,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通行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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