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钢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为落实党和国家的有关决定,促进政府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投资〔2014〕471号)要求,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现将济南市钢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次征收土地用于济南市钢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济南市钢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于2016年9月建成,目前由于配套市政管网不完善,水收集水量较少,该厂设计总规模1.5万吨/日,现为单边运行,出水为一级A标准。根据《山东省城市排水“两清零、一提标”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及当地政府要求,污水处理厂现有工艺无法达到新标准的要求,为此第二污水处理厂需要提标改造。 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济南市钢城区颜庄街道办事处颜庄村,征收土地面积3365平方米,地类为旱地,征收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 项目建成后,可改善钢城区的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改善投资环境和促进经济发展。 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结论 目前项目正在办理前期各项手续,已采取了相应措施,防止可能存在的征地、环境污染及安全事故,经分析报告,该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为低风险。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公示对象为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农民、居民和企事业单位。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项目的了解; 2、对环境质量现状的认识; 3、对项目用地的意见; 4、对项目征地补偿等的意见; 5、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公示单位联系,表达对该工程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日工作内。 六、建设单位 济南市钢城区昌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赵经理 电 话:13863478434 E-mail: 1065028597@qq.com
2024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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