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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0日,山东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五支队莱城大队警务作战室值守员视频巡查时发现,一白色小型普通客车疑似故障停驶于辖区青兰高速青岛方向271公里中间车道,后方仅用一箱矿泉水作为警示,车辆纷纷避让,甚至有避让不及的,将矿泉水瓶撞翻,现场情况十分危急。值守员迅速联系巡逻民警,并通知路政人员前往施救,同时电话联系驾驶员但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民警及路政人员迅速到达现场后立即做好安全防护并开启警灯警笛警示来车方向车辆注意安全,合力将车辆推入应急车道,并在车后方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及时消除路面隐患。全过程一气呵成,仅仅用时10分钟。
事后,民警对驾驶员进行了询问,原来该驾驶员行车安全意识和经验都不足,车辆因为缺少必要保养,在行驶过程中发生机械故障导致抛锚,发生故障后,驾驶员既没有把车辆靠边,也没有去设置警示标志,更没有打电话求助12122,反而给修理厂打电话试图现场修车!
民警对驾驶员进行了严厉批评,对可能引发的严重后果予以告知,并对其按照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予以了处罚。驾驶员表示理解并接受处罚,对民警的积极救助行为表示感谢。
在此高速交警提醒您:高速出行前提前要及时检查车辆情况,拒绝车辆“带病上路”,在高速公路上突发故障或其他紧急情况,应将车辆尽快停驶在应急车道上,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在来车方向150米以外的地方摆放好三脚架等警示标志,人员要及时撤离到高速护栏外的安全地带,拨打24小时报警救援电话1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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