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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联社8月16日电,山东省人社厅等10部门近日联合印发的《关于省属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明确,经省政府批准转制为企业后,省属事业单位要正式行文解除其与编制内工作人员的人事关系,并在规定期限内核销相关人员的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一时之间,外界有各种解读,比如,山东省属事业单位“全部转企”、山东10万人告别“铁饭碗”。面对外界的解读和猜测,山东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和山东省委编办综合处的相关人员都表示,这些均为误读,“事转企”针对的是此前山东省政府已经批复,但尚未完成“事转企”的事业单位,而且都是省属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并非所有省属事业单位。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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