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在线 莱芜在线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3839|回复: 6

铁饭碗没了?山东省属事业单位收回事业编制→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8-6 08: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山东
       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省属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通知,经省政府批准转制为企业后,省属事业单位要正式行文解除其与编制内工作人员的人事关系,并在规定期限内核销相关人员的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
微信图片_20240806084512.png
       2019年,山东省政府办公厅曾就省属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发文,指导部分省属事业单位转为国有企业或非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此次《意见》明确了转制单位工作人员人事劳动关系转换、省属事业单位转制后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原编制内女性工作人员退休年龄、企业登记、土地资产处置等问题,以及事业单位转制为私营企业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转制为企业的,除了原有编制悉数取消,转制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与编制内工作人员订立劳动合同。编制外工作人员,由转制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安置。
       转制后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方面,关于驻济省属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办理,转制单位先按规定到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企业参保登记,并按规定为工作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转入企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再注销转制单位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参保登记。
       关于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转制单位可继续参加省级直管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参加属地的工伤、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经办工作继续由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并登记和管理。

发表于 2024-8-6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不好混了            
发表于 2024-8-6 09: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几家欢喜几家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隐私声明|小黑屋|联系电话:0531-75627999|济南在线 莱芜在线 ( 鲁ICP备15020683-2号 )

GMT+8, 2025-6-8 08:54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