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要求,特发布以下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山东鲁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钛精粉和铁精粉选矿项目; 建设单位:山东鲁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济南市莱芜钢城经济开发区双泉路以西特钢厂以北;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23941.7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8900平方米。项目购置球磨机、烘干机、磁选机、压滤机、传输机、筛分机、装载机、洒水车、除尘设备、配电室等相关专用设备100台(套),建设钛精粉生产线1条,铁精粉生产线2条,项目主要原料为国外进口的铁矿石和钛铁矿石,外购矿石经上料、球磨、磁选等工艺生产铁精粉、钛精粉,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生产30万吨钛精粉、100万吨铁精粉的生产能力。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拟采取严格的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排放达标。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查阅方式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附件;纸质报告书可联系建设单位(联系人:袭建雷 18953412345)提供查询、查阅服务。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以拟建项目厂址为中心,周边3.0km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其他受影响的组织等。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六.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2024年6月12日-2024年6月19日(5个工作日)。 山东鲁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6月12日 附件1:征求意见稿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fOQSa5mnJEQ0xzwlOpcBMg 提取码:dgbv)。 附件2:公参意见表(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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