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在线的朋友们,今日“莱社保”已在线,很高兴每个工作日给您介绍一个社保方面的知识。如有问题,欢迎留言,也可以拨打我们的热线电话0531-76221056,如有占线,敬请谅解。 今天的社保问题是:单位需要给非全日制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吗?如果不缴,会承担哪些责任? 答: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九条规定,职工(包括全日制从业人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如果不缴纳工伤保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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