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纪念第42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力宣传2024年“激发消费活力”消费维权年主题,倡导并督促经营者积极履行责任义务,进一步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同共治,3月13日上午,莱芜区2024年度“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在区委区政府大厦广场隆重举行,纪念仪式由区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纪俊主持。
本次活动由莱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莱芜区消费者协会主办,山东山歌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办,嬴网·莱芜在线协办,区人大、区政协、区委宣传部、区消费者协会各理事单位、区市场监管局相关科室、区消费者协会秘书处以及获评2023年度“莱芜区消费者满意单位”称号的部分企业代表、消费维权服务站代表、媒体记者等参加活动。
莱芜区委常委、副区长王静媛出席活动并发表讲话,她表示,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也是现代化新莱芜建设的突破之年。激发消费活力关系到千家万户,关系到国计民生,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希望广大生产者、经营者坚持守法经营、诚信经商,严把产品质量关,提高服务水平;希望广大消费者敢于维权、勇于发声,共同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共建共治共享;希望从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同志们继续脚踏实地加油干,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稳定、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活动现场,各项议程有序进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谭乐民宣读获得2023年度莱芜区“消费者满意单位”称号的企业名单、消费维权服务站名单;主席台领导为获得“消费者满意单位”称号的企业代表授牌、为维权服务站单位代表授牌;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徐琳同志宣读《放心消费在莱芜倡议书》;山东山歌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代表上台发言;最后,各位领导共同在宣传版面上签名留念。
纪念仪式结束后,与会人员现场参观莱芜区“名优商品”、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在“名优商品”品牌展示推介展区,一批莱芜特色品牌企业现场摆放产品专柜。在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区,相关部门设立假冒伪劣展台和投诉受理服务台,即接快办,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现场向群众发放2023年度“十大典型案例”、《消费者权益实用手册》、《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和“激发消费活力”年主题宣传手册等材料,开展消费维权年主题宣传。
通过此次活动,引导更多市场主体及消费者共同参与改善消费环境,既培养了消费者的科学消费意识,又增强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使消费维权成为社会各界的共同责任和义务。下一步,莱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莱芜区消费者协会将持续围绕“激发消费活力”年主题,全面履责,积极作为,强化消费维权,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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