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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双减”政策精神,保障青少年学生充足的睡眠时间,促进其身心建康成长,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生睡眠保障行动的通知》和泰安市教育局相关要求,现将辖区中小学应执行的学生睡眠保障规定公示如下:
一、关于学生睡眠时间。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小学生不少于10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小时,高中生不少于8小时。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普通中小学作息时间要求(见下表),不得提前或延后。 二、关于学生作业。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初中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90分钟。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也要控制书面作业时间总量。
学校要指导学生用好自习课和课后服务时间,让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建立睡眠保障作业熔断机制,对于超过休息时间影响睡眠的,经家长签字确认后可申请免做、少做、延迟上交,督促学生按时就寝不熬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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