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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社保】2024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暂定标准已公布,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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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9 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山东
  莱芜在线的朋友们,今日“莱社保”已在线,很高兴每个工作日给您介绍一个社保方面的知识。如有问题,欢迎留言,也可以拨打我们的热线电话0531-76221056,如有占线,敬请谅解。
      今天的社保问题是:2024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暂定标准已公布,什么时候开始执行?具体如何规定?
  答:自2024年1月份开始执行。依据鲁人社字【2023】134号《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暂定2024年度全省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在统一公布2023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之前,参保单位2024年度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21207元和4242元执行,2023年度全省全口径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月缴费基数超出300%部分、不足60%部分,多退少补。

发表于 2024-1-9 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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