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在线 莱芜在线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2137|回复: 1

价格有变,山东12月1日起执行!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3-11-29 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山东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日前发布的《关于修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将自12月1日起执行,部分医疗服务价格有变化。
微信图片_20231129114149.png
       据了解,本次修订的31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为驻济省(部)属和军队公立医疗机构价格,其他相关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各市医疗保障部门应根据本通知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做好价格衔接。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项目,按医保部门的相关规定支付。


       通知要求,各市医保部门要及时将修订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在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医疗服务价格子系统中更新,严格按调整时间执行,并做好政策落地实施的跟踪监测。医疗机构应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做好价格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本通知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1月30日。

山东省公立医疗机构
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修订表如下
微信图片_20231129114011.png
微信图片_202311291140111.png
微信图片_202311291140112.png
微信图片_202311291140113.png
微信图片_202311291140114.png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隐私声明|小黑屋|联系电话:0531-75627999|济南在线 莱芜在线 ( 鲁ICP备15020683-2号 )

GMT+8, 2025-11-15 15:30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