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东生关联公司在钢城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涉嫌犯罪,我局已立案侦查,并对相关负责人已采取强制措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凡在李东生关联公司参与集资尚未登记报案的群众,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持身份证到户籍地街道指定的材料收集地点进行登记。
登记时需填报《集资情况登记表》,并需要准备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银行交易明细、合同、收据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据材料。
李东生关联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非法集资行为人(含管理人员、业务经理、业务员、其他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的人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应主动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说明情况,并将在李东生关联公司期间,获得的提成、奖金、介绍费等非法所得全额退缴。
凡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及时追缴上述款项的,可以从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凡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拒不退缴赃款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附:1.指定材料接收地点
2.报案所需要材料
3.注意事项
济南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 2023年10月18日
一、指定材料接收地点(共九个)
(一)汶源街道
1.湖滨社区御龙湾小区活动室(客都超市四楼)办公电话13696346151 2.新兴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二楼活动室办公电话13696340923 3.汶河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一楼
办公电话0531-75707212
(二)棋山管委会
仙人桥村幸福院(院长办公室)
办公电话:0531-76903018
(三)里辛街道
里辛街道卫生院西侧因锋超市对面
办公电话0531-76179185
(四)、艾山街道
1.艾山街道张庄社区幸福食堂院内西侧平房办公电话 0531-75815289 2.南部新城南部新城孵化大厦103室
办公电话0531-75879771
(五)辛庄街道
执法中队二楼信访接待室
办公电话0531-76180487
(六)颜庄街道
颜庄派出所门口接待室办公电话
0531-78967756
二、报案所需要材料
1.《集资情况登记表》; 2.个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3.集资转款用的银行卡正反两面复印件; 4.收据复印件(POS机小票需提供,如不清晰,需描清楚); 5.合同复印件; 6.个人银行转账交易明细(包括微信、支付宝转账截图,POS机小票),并对投资、提成或收益部分用铅笔进行标注; 7.提供所有材料需编号(例:1/10、2/10等)。
三、注意事项
1.所有提供的复印件上,必须写上“原件保存于哪里,经核对,与原件一致。共几页”并逐页签名捺印指纹。签名时,一律用碳素或黑色中性笔。
2.集资参与人应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工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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