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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转了!张某瑶,行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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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24 15: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山东
2023年8月26日,我局辖区某小区发生一起因邻里纠纷引发的殴打他人案,引起网民关注。经公安机关依法调查,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8月26日18时许,万某英(女,32岁,四川自贡人)、李某霖(男,34岁,四川自贡人)夫妇从小区地下车库负一楼乘电梯回家。电梯行至一楼,该单元住户张某瑶(女,23岁,四川自贡人)牵一只萨摩耶成年犬进入电梯。因犬只触碰到万某英身体,万某英要求张某瑶将犬只牵开避免接触,双方为此发生争吵。
万某英夫妇到达所住楼层走出电梯后,张某瑶紧跟其后走出电梯,随后张、万二人在楼道内发生相互抓扯,李某霖在劝解过程中被张某瑶咬伤。经李某霖与随后赶到的张某瑶母亲共同劝解,双方停止抓扯行为,万某英随即报警。
微信图片_20230924150919.png
图源:视频截图

经法医鉴定:张某瑶、李某霖损伤程度评定为轻微伤,万某英损伤程度不鉴定为轻微伤。
通过调取监控、走访调查、询问现场相关人员包括张某瑶母亲等,已查明:张某瑶、万某英存在殴打他人行为,未发现证据证明张某瑶存在上身裸露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之规定,我局应当事人要求,先后于8月26日、9月17日两次组织调解,因当事双方意见分歧未履行调解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我局依法决定对殴打他人的张某瑶行政拘留4日、万某英行政拘留3日。
公安机关立案调查期间,张某瑶多次在社交平台采取发布视频和图文的方式编造“民警亮手铐对自己进行威胁”“万某英带人恐吓伤害自己家人”等虚假、不实信息,造成不良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我局依法决定对实施**行为的张某瑶行政拘留10日(合并执行行政拘留14日)。
警方提示:远亲不如近邻,发生邻里纠纷时应理性面对、冷静处理;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切勿以身试法。 微信图片_20230924150850.jpg

发表于 2023-9-24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狗没咬人 人咬人 真是服了
发表于 2023-9-24 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张嘴就造谣啊               
发表于 2023-9-24 21: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小色孩子        
发表于 2023-9-24 22: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
发表于 2023-9-25 08:1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IP未知
又是因狗引起的事情
发表于 2023-9-30 14:0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狗伤人  养狗人就应该负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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