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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移动互联网时代,网络安全已成为国家安全重要部分,随着5G、云计算及大数据的普及,网络安全问题日趋复杂,犯罪手法也在不断翻新。
近年来自媒体平台的快速兴起,“水军”应运而生,搅得网络世界鸡犬不宁、乌烟瘴气。他们不仅一次次升级骂战,蔑视平台规则,造谣抹黑;无视个体感受,还狂刷数据;不顾事实本貌,带偏节奏,坐享不法利益。
2023年年初,公安部公布严打整治“网络水军”十大典型案例,山东一例网络大V账号敲诈勒索案受到大家关注。
娄某串联组织多个“网络大V”在社交网络平台集中发布相关企事业单位负面帖文造势,形成负面话题热搜,使涉事企业迫于舆论压力与该团伙签订所谓“宣传推广合同协议”,借机敲诈勒索。该团伙每起案件敲诈金额在5万至15万元不等,其中娄某作为联系人收取50%的费用,其他“网络大V”和相关人员按账号粉丝数等分成。目前,属地公安机关已抓获该团伙犯罪嫌疑人16名,查获涉案大V账号27个,查实该团伙曾对10余家当地学校、医院、地产公司等企事业单位实施舆情敲诈。
此次曝光的“网络水军”造谣传谣违法行为,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网络水军”团伙公司化运作,运营大量自媒体账号,通过批量编造发布各类虚假文章、视频吸引眼球,引流牟利。
二是“网络水军”团伙在热点舆情事件中,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蹭热点”收割流量,甚至“造热点”,裹挟舆论,误导公众。
三是不法分子开设自媒体账号,打着“舆论监督”等旗号,以编发炒作虚假的负面信息相要挟,实施敲诈勒索,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侵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纵观整个事件,不难发现其中套路:
充分利用新媒体工具,将互联网平台作为搅乱舆论的主要场所;找寻对手的薄弱环节和软肋,放大舆论效应,让不同个人、群体之间的矛盾成为自己的“财源”;利用民众痛恨腐败、追求公平正义的心理,打着为当事人追求公平正义的幌子,营造假象,敲诈勒索,大肆牟利……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公共情绪既不是绑架民意的道具,更不是随意收割的“韭菜”。2013年“两高”的司法解释第七条明确规定,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 除 信 息 服 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而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理性上网、拒绝陷入“舆论裹挟”。
实际上,打击“网络水军”不仅仅是一个法律问题,同时也是一个社会问题。对于网络平台来说,要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动态监管,维护平台健康发展。而作为普通网友,我们要做到不跟风、不盲从、理性看待网络内容,避免被“舆论裹挟”,让虚张声势的网络水军没有立足之地。
只有建立起多方参与、各方共享的网络新秩序,才能抽干“网络水军”的“黑水”,斩断攫取利益的“黑手”,共同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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