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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友注意到济南马路上的交通指示牌标有“择机掉头不受灯控”的字样,其中“掉头”二字引起网友的讨论,一些网友表示,“掉头”这俩字的谐音寓意不好,让人看着不舒服;还有网友说使用“掉头”是错误的,应该改为“调头”。
8月29日,记者走访经十路,发现经十路与历山路、纬十二路等多个交叉路口处的指示牌确实标注“择机掉头不受灯控”字样。
那么,到底“掉头”正确还是“调头”正确,“掉头”改为“调头”可不可行呢?记者从历下区交警队处了解到,各个路口指示牌上统一使用“掉头”,是根据法律规定来的,道路交通相关法律法规中均采用“掉头”这一专业术语,不可随意更改。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提到,“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而交通指示牌上的文字须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使用的文字保持一致。
因此,指示牌上的“掉头”二字使用是准确无误的,不可随意更改为“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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