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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加强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5月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就二手房中介费过高、操纵经纪服务收费等问题提出具体要求。看梳理↓
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全面推行经纪从业人员实名登记。
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的经纪服务由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组成。
房地产经纪机构要合理降低住房买卖和租赁经纪服务费用。
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在经营门店、网站、客户端等场所或渠道,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不得混合标价和捆绑收费。
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收取经纪服务费用。
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制定房屋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经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严格依法收集、使用、处理客户个人信息,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泄露或非法使用客户个人信息。
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黑中介”、侵犯个人信息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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