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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高新区消费者协会接到消费者电话反映:2022年9月21日到山东某学院内一超市购买东西,收银员多收了自己1分钱,希望对此进行解释并退还多余费用。经济南高新区消费者协会调解,该超市退还了多收的费用,并向消费者致歉。超市侵权行为由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处置。 消费提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计量正确的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计价正确、计量准确是公平交易的原则,商家应据实结算。
作为商家,计价时可以自行决定放弃属于自己的一部分权利,比如商家单方决定对收费进行“四舍”,是没有问题的,但如果要“五入”,则必须经过消费者的同意。“反向抹零”不仅是一种侵权行为,还涉嫌构成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加大查处力度,进一步规范商家的结算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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