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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3月1日起,举报这类行为最高奖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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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5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山东
       为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社会保险领域违法违规问题,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山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对举报社保基金违规行为进行奖励,最高奖励10万。《奖励办法》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奖励办法》明确,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以下简称举报人)对欺诈骗取、套取或挪用贪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金(以下简称社会保险基金)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线索,经查证属实、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给予奖励。奖励标准根据举报事项查证属实违法违规行为所造成的社会保险基金损失金额,采取固定奖励或比例奖励的方式对举报人给予举报奖励。按照一定比例奖励的,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对同一举报事项分别查处奖励的,奖金合计数额不得超过10万元。其中,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但未造成社会保险基金损失的,给予500元固定奖励。
发表于 2023-2-15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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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5 21:2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我怎么知道社保违规?
发表于 2023-2-16 09:3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拖延不给交的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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