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在线 莱芜在线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3710|回复: 1

最新通知!这类物品,“限寄”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2-11-23 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山东
       11月23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关于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异地限量携带的通告》,根据有关规定,每人每次异地携带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实行限量管理:烟具不得超过6个;电子烟烟弹(液态雾化物)不得超过90个,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不得超过90个,烟液等雾化物及电子烟用烟碱不得超过180ml。
       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官网消息,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邮政局发布《关于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限量寄递的通告》。

       通告指出,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电子烟管理办法》(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告2022年第1号)的规定,寄递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实行限量管理。寄递电子烟产品每件限量为:烟具2个;电子烟烟弹(液态雾化物)或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6个,合计烟液容量不超过12ml。寄递烟液等雾化物及电子烟用烟碱每件限量为12ml。
       通告提到,寄递烟具、电子烟烟弹(液态雾化物)、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烟液等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每人每天限寄一件,不准多件寄递。

发表于 2022-11-23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支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隐私声明|小黑屋|联系电话:0531-75627999|济南在线 莱芜在线 ( 鲁ICP备15020683-2号 )

GMT+8, 2025-9-16 00:35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