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庙子村,位于济南市钢城九龙山以南,西邻罗汉峪村,东邻肖马庄村,北为九龙庄村,南与高峪村隔山而居。隶属济南市钢城区艾山街道,全村总面积1.5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130亩,共594户,2015口人。
据说该村第一个村名叫“鸟气”(南蛮子起的),第二个村名叫“兴隆庄”,第三个村名叫“庙子”。那为什么一村三名呢?这里还有一个很有趣的故事呢。 传说,清顺治年间,清总兵改扩兵营,修建房舍,四处伐树。把九龙山附近的树木几乎伐光。一天,总兵来到了“鸟气村”,见村中有一棵大槐树,又高又粗,枝繁叶茂。总兵带人要砍伐。“鸟气村”人不许。总兵说: “此树为野生野长,不归“鸟气村”所有。” 鸟气村民说: “此槐树本是该村先人所植,是这村的风水树,本归鸟气村人所有。” 双方争执不下。于是鸟气村人把总兵告到州府,各说其理。官司打了一整天,也没评出谁是谁非。天快黑了,州官[1]说: “你们各执其由,都有何证据?” 鸟气村人灵机一动,说: “州官大人,我们村这棵槐树杈中间,常年有一个喜鹊窝,平时外村人看不到,只有我们鸟气村的人能看到。我们让它什么时候出现,它就什么时候出现。外村人根本不知道。这是我们村世世代代的一个秘密。” 州官判不好这个案,有些心烦了。听鸟气村人这么一说,心里想着快些结案,于是对双方说: “现在树上没窝,明天如果鸟气村这棵槐树上真有喜鹊窝,能让大伙看见,这棵槐树就判给鸟气村,总兵就不许破伐,否则,照砍不误。” 当时总兵心想,树上本无喜鹊窝,这树就该归我砍伐。州官说罢,见各方没有异议,拍板定案说道: “要问谁家树,鹊窝能作主,好,退堂。” 第二天.州官和总兵[2]来到鸟气村一看,槐树上还真有一个喜鹊窝。于是,州官就把这棵大槐树判给了鸟气村。原来这喜鹊窝是鸟气村人连夜爬上槐树,临时搭作而成的,既骗了州官,又蒙了总兵。鸟气村人感到特别高兴,认为官司打赢了,是这里风水好,以后一定会兴隆起来。再加上人们早就想把鸟气村这个不雅的村名改掉,于是就改叫"兴隆庄"了。 到了清乾隆年间,村里的老少爷们筹款在村东南建庙宇一处,并有西去新泰、羊流,转往博山、周村的大路穿过。兴隆庄庙宇东侧有一家魏氏店铺,专供来往客商歇脚食宿。四处八乡过往的人为了方便好记,便把“兴隆庄”省略,直接说在“庙子”魏氏店铺歇脚食宿的。久而久之,“庙子”村名也由此叫了起来。并且越叫越响,根本无法改过来。兴隆庄人根本不接受这个名字,于是放出毒言、狠话: “谁叫庙子打死勿论,谁叫“兴隆庄”保管(送)酒饭一顿”, 意思是力保“兴隆庄”的美名。即便是采取了补救措施,庙子村名至今没有改过来。幸好“新农村建设”,庙子村盖小区楼,取名“兴隆家苑”,还愿了“庙子人”的心愿。 注释 [1]州官,拼音是zhōu guān,释义为州署中的属官,宋代以后,用以称一州的最高长官。 [2]总兵,官名。明初,镇守边区的统兵官有总兵和副总兵,无定员。总兵官本为差遣的名称,无品级,遇有战事,总兵佩将印出战,事毕缴还,后渐成常驻武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