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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费时间
集中收费时间:2022年10月8日-11月30日
供热时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
温馨提示:10月8日至11月15日,凡是提前交纳2022-2023年度采暖费的用户,可以获赠一份价值8万元的家庭财产保险大礼。
交费标准
1、居民住宅,中小学校,托幼园所,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兴办的敬老院、老年公寓、老年康复医疗中心、老年文化体育活动中心等非营利性老年服务项目,经批准设立的非营利性区卫生服务机构:按建筑面积每季每平方米20.50元收取采暖费。(章价发[2008]48号)
2、非居民住宅:按建筑面积每季每平方米28.90元。(章价发[2008]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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