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在线 莱芜在线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4583|回复: 2

济南车主申请电动汽车自用充电桩 不再需要物业出具证明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2-9-29 20: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山东
“买车容易充电难”的窘境将进一步缓解。9月26日,济南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通知,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流程,简化了电动汽车车主自用充电桩报装手续,不再需要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出具同意安装证明。


根据新的建设流程,申请电动汽车自用充电桩报装手续,只需提供申请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固定车位平面图或者现场环境照片,固定车位不动产登记证或者网签买卖合同或者与开发企业签订的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人防车位),即可向所在地供电营业厅申请电动汽车自用充电桩报装手续。对于使用的车位为租赁车位,申请人还需提交出租人同意安装充电桩的证明。

  值得一提的是,电动汽车车主报装自用充电桩,不需要再让物业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出具同意安装充电桩证明或者确认申请人具有固定车位产权、一年以上车位使用权登记证明,这无形中取消了一道门槛。

  供电企业受理申请后,现场勘查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提供有关图纸和资料,配合供电企业指认停车区域内电源位置和隐蔽电源管线走向等。供电企业经现场勘查认定符合安装充电桩条件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向申请人出具正式供电方案。申请人、充电桩安装单位以及物业服务企业,在落实有关文件、签署《电动汽车自用桩安装承诺书》后,充电桩安装单位即可进驻物业管理小区进行施工。

  在三方签署的安装承诺书中明确,充电设施的所有人为电动汽车车主,承担充电设施及相关线路安全责任的第一责任人,日常注意观察充电设施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保证充电设施产品符合国家、地方相关产品及安全标准。若因充电设施的使用或其他情况给他人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害,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充电设施安装完毕、检验合格后才能开始使用。

  若车位租赁合同到期、按约定提前终止,或者不再需要使用充电设施时,电动汽车车主要保证及时拆除充电设施。充电设施需拆除或者迁移位置,须到供电营业厅办理相关手续,聘请有资质的企业进行操作,并监督安全施工。此外,如相关政府部门认为充电桩不利于本小区的整体安全,或发现充电设施出现安全隐患时,电动汽车车主应承诺及时移除。

  对在充电设施安装或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物业服务企业积极配合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单位,及时提供相关图纸和资料积极配合并在能力范围内协助申请人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单位予以解决。
发表于 2022-9-29 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以后多普及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隐私声明|小黑屋|联系电话:0531-75627999|济南在线 莱芜在线 ( 鲁ICP备15020683-2号 )

GMT+8, 2025-6-12 19:37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