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规定,现将市本级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予以公布。本基准地价标准自2022年8月2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8月28日。
济南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9日
(联系电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66605060) (此件公开发布)
济南市本级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 一、评价范围 评价范围总面积为753065.82公顷,占市本级各区总面积的90%。 二、价格内涵 (一)基准日:2020年1月1日。 (二)用地类型:耕地。 (三)土地权利:集体农用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农用地经营权。 (四)土地权利年期:30年。 (五)耕作制度:冬小麦—夏玉米一年两熟。 (六)农田基本设施状况:在合理种植条件下,宗地外道路通达且有水源保障,宗地内平整、大小适中、形状规则、有基本的排水与灌溉设施,田间道路密度适中。 (七)土地还原利率:承包经营权为3.0%,经营权为3.5%。 三、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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