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悬 赏 公 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被执行人淮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铁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鲁德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淮海置业有限公司、朝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崔茂海、孙桂玉、崔禾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淮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铁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鲁德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淮海置业有限公司、朝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崔茂海、孙桂玉、崔禾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提出悬赏执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淮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经十路8000号龙奥金座3号楼1901室。 法定代表人:崔茂海,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中铁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瀚河园16号楼2层201室。 法定代表人:吴文会,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鲁德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8号。 法定代表人:季瑛,董事长。
被执行人:山东淮海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奥体中路中林路盛福花园29号楼503室。 法定代表人:周成彬,总经理。
被执行人:朝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旷世国际大厦B座305-561室。 法定代表人:张东,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崔茂海,男,1965年5月28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中海奥龙观邸花园。
被执行人:孙桂玉,女,1965年10月9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中海奥龙观邸花园。
被执行人:崔禾惠,女,1983年11月13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济大路7号舜玉小区。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淮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铁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鲁德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淮海置业有限公司、朝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崔茂海、孙桂玉、崔禾惠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本院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现金金额的10%、以物抵债及其他非现金方式实现债权的5%予以奖励。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举报联系电话:0531-89256675、89256602 联系人:刘法官
执行法院: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六月三十日
来源:济南中院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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