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在线 莱芜在线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2918|回复: 2

明确!这些培训机构不再审批!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2-6-28 08: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山东
近日,山东出台《山东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规定(暂行)》《山东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规定(暂行)》《山东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规定(暂行)》。

三个设置规定均明确,实施前已经批准设立的相应培训机构,须在2023年底前按照规定要求,重新审核登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的相应培训机构。现有招收3至6岁学龄前儿童的相应培训机构参照规定执行,需要重新审核登记。

三个设置规定均明确提出相应培训机构设立应具备的要件条件,其中规定培训机构建筑面积均不得少于200平方米,教学用房不少于2/3;除棋牌类体育项目外,其他体育项目每班次人均培训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办学场所楼层不得高于5层,其中培训对象含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办学场所楼层不得高于4层,培训对象含有3至6岁学龄前儿童的办学场所楼层不得高于3层。


机构应将收费标准在醒目位置公示。单次向学员收取课程费用的时间跨度不超过3个月,收费时间不得早于新课开始前1个月;按课时收费的,不得超过60课时,续费的不得早于剩余20课时。

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




发表于 2022-6-28 08:2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从源头整治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隐私声明|小黑屋|联系电话:0531-75627999|济南在线 莱芜在线 ( 鲁ICP备15020683-2号 )

GMT+8, 2025-5-26 12:25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