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专职消防员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执勤战备、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效率。莱芜区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具体公告如下:
招收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森林消防专业队员。
招聘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社会人员,限男性。
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身心健康、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 (二)拥护党的基本方针、政策、路线,忠于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志为济南消防事业做贡献。 (三)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服从消防救援队伍的管理,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规定的身体条件。 (四)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在地方无违法犯罪记录。 (五)招录18-30周岁的中国公民,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根据岗位需要全部为男性。其中报考执勤车驾驶员的,年龄38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后出生),需持有A1、A2或B2驾驶证,且能独立驾驶相应车辆的;报考森林消防员的,体检合格的,可适当放宽其他条件限制。 (六)符合下列条件者优先:中国共产党党员、退役的优秀国家消防员。
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时间:5月18日-5月31日(8:30—11:00;14:00—17:00) 地点:莱芜区消防救援大队(莱芜区鲁中东大街245号) 联系人:苗楠楠 0531—76255119、18506346909 (二)资格初审阶段 各大队对招录对象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组织符合招录资格的人员进行现场复核。现场复核主要查验招录对象身份证(居住证)、户口薄、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等证件证书。 (三)体能测试和心理测试 考核工作由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办公室统一组织,体能测试主要考核招录对象肌肉力量、肌肉耐力和柔韧素质等,包括单杠引体向上、10米×4折返跑、1000米跑、原地跳高等内容;心理测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心理承受和自我调节能力,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由系统自动评定测查结果。测试过程要全程录像,测试结果及录像要妥善保存备查。 (四)面试 面试由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办公室统一组织,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考官由招录办公室确定,面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等内容。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 (五)体格检查 组织通过面试的招录对象进行体格检查。体格检查应在指定的市级三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录。招录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六)政治审核 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对通过体检的招录对象的年龄、户籍、职业、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进行核查了解。对具有《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第八条、第九条所列情形的,政治考核不得通过。 (七)公示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办公室根据招录对象政治审核、体格检查、体能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等情况,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 个工作日。 (八)录用 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新录用专职消防员须填写《献身消防救援事业志愿书》。新录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前培训不少于1个月。培训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专业救援工作情形的,予以淘汰。 (九)考核全程监督 济南市消防救援支队纪检督察处将对招录全过程进行监督,体能测试全程录像,成绩由参考人员现场签字确认,确保成绩的公开、公正和真实性。 附件: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暂行) 管理及待遇 (一)日常管理 实行准军事化、准现役封闭式管理,统一食宿和着装,执行不定时工作制或者轮值班制,除重大活动安保战备外, 在满足单位正常工作和不少于三分之二在位率要求时,队员执行不定时工作制或轮值班制,保证每月至少休息8天,不超过10天。遇有重大勤务、特殊情况时,应停止请(休)假。 (二)福利待遇 一、基本工资 队员基本工资3000元,高危补助1100元。第三十七条 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六级、七级队员级别工资分别为200元、600元、1000元、1200元、1400元、1600元、1600元。 队员实行岗位工资制度,全额工资由基本工资、高危补助、级别工资、档次工资、岗位补助、职务工资、未轮休补贴、现场救援补贴和奖励工资等构成。招收人员在培训和试用期内只发放基本工资,试用期满且经考核合格后发放全额工资。 二、岗位工资 战斗员、供水员岗位补助为300元,通信员、装备技师、炊事员岗位补助为700元,卫生员、普通执勤车驾驶员岗位补助为1200元。初招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其岗位补助基础上增加400元。持有A2以上驾驶证且实际驾驶20座(含)以上客车的、或实际驾驶长度超过18米消防车的、或实际驾驶高度超过50米举高类车辆的特种车驾驶员,岗位补助为1500元。工程机械类驾驶员岗位补助参照特种车驾驶员标准执行。 三、职务工资 担任副班长、班长职务工资分别为600元、800元。担任站长助理职务工资为1500元,在单编队站履行站长、政治指导员职责的,在站长助理职务工资的基础上增加500元。 四、其他补助 各站应保障队员轮休,季度内,队员因执勤、战备等原因未能达到规定轮休天数(24天)且下季度不再补休的,发放未轮休补助。未轮休补助的每天发放数额为基本工资/当月天数的1.5倍。未轮休天数由所在站负责统计,并在本站内进行公示,由所属大队审核后,下季度前5日内报支队队务处,由队务处统计在下季度第一个月工资中。 婚假、护理假、年假未达到规定休假天数且不需要补休的,参照未轮休补助的申报程序和标准发放补助。
应聘人员须知 (一)根据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资格审查、体检、体能素质测试、心理健康测试、面试等应聘人员必须佩戴医用口罩,接受现场工作人员测量体温,查验健康通行码。无关人员不得入场。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名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应聘人员自报名之日起至招录工作结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联系方式正确,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在招录期间,应聘人员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体检、体能素质测试、心理健康测试、政审等,视为自动弃权。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莱芜区消防救援大队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