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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修订两禁燃规定并征民意:家庭剩余烟花爆竹 拟不再置换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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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12 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山东
       近日,济南市政府网站公布了《关于禁止燃放、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通告(修订征求意见稿)》《济南市燃放、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10月11日至2022年11月10日。

       《关于禁止燃放、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通告》《济南市燃放、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自2018年1月1日施行以来,为维护我市禁放法规的严肃性,有效遏制违规燃放行为,保护泉城蓝天碧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支撑和组织保障。

       经过持续不断的宣传发动、检查收缴、置换收缴,目前我市社会面、广大市民群众家中存放的烟花爆竹逐年大幅减少,置换收缴发挥作用明显减弱。因此,《关于禁止燃放、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通告(修订征求意见稿)》删除了“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3月2日止,市民可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志愿者服务站,将家庭剩余的烟花爆竹置换为生活日用品、纪念品等物品”等内容。
因政府机构改革,相关部门机构名称和职能发生变化。两个修订征求意见稿进行了相应修改,比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修改为“应急管理部门”。

       据了解,两个修订征求意见稿中关于违规处理、举报奖励等方面的内容未作修改。比如,济南绕城高速公路环线以内,一律禁止燃放、销售(储存)烟花爆竹,未经许可不得举办焰火燃放活动;违反《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或者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燃放、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以及未经批准举办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公安部门或者应急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并将违法信息推送至相关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违反《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或者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禁放区域、场所燃放、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任何人都有权予以制止或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110报警电话及其他方式举报;提供被举报人的违法事实和关键证据,协助查处工作,举报内容与认定的违法事实相符的,可以给予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奖励。


发表于 2022-10-12 13: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我认为其实燃放烟花爆竹是老一辈留下来的一个老传统,作为新时代的人我们应该把这个传统传承下去不能彻底禁止,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节日适当的燃放烟花爆竹!这样既能保住这项老传统又能保护环境
发表于 2022-10-12 13: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端午被韩国申请去了,划龙舟被我们定位不安全因素!节日没了仪式感还叫节日嘛!
发表于 2022-10-12 22: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烟花爆竹就是替罪羊!化工厂污染比这个危害多了也没见怎么治理,夜间排污有谁真心治理过?
发表于 2022-10-12 14: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蓝天碧水和烟花爆竹有因果关系吗?
发表于 2022-10-12 13:3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莱芜小荣子 发表于 2022-10-12 13:27
我认为其实燃放烟花爆竹是老一辈留下来的一个老传统,作为新时代的人我们应该把这个传统传承下去不能彻底禁 ...

还能消灭空气中的病毒
发表于 2022-10-13 06: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发表于 2022-10-13 05:4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其实燃放烟花爆竹没有什么不好的,本来现在过年都没有味道了,再不让燃放烟花爆竹更没有意思了。再一个是结婚你可以限制他燃放量。不能一刀切。
发表于 2022-10-13 00:4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三刄木 发表于 2022-10-12 22:04
烟花爆竹就是替罪羊!化工厂污染比这个危害多了也没见怎么治理,夜间排污有谁真心治理过?

到处劣质汽油,汽车尾气不比放爆竹。咋想的。
发表于 2022-10-12 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其实过年燃放烟花爆竹也可以算是中华传统文化的一部分。全面禁止不太合适吧。
发表于 2022-10-12 20: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好,最好把节日也禁了!!
发表于 2022-10-12 21: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连个鞭炮都不能放,过的啥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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